手
好久不见的深夜60分。
自娱自乐预警。
本来说要按顺序写的,然后接连翻到几个都没想法干脆还是,瞎几把乱翻,看到什么好玩的就写什么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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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手的视角,写一个爱情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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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发现自己和别的同类不太一样,这么说也不完全对,因为我和它们长得一样,没有多一个也没有少一个指头,不同点只在于……
你看,我是可以思考的。
但是所谓自我意识又和人类不同,因为我还是受大脑操纵,只是一只有了思维的手而已。
受普遍大众的审美影响,我发现自己还是挺好看的。
这并非自说自话。
“大野桑的手很好看呢……”
我美貌的证人又一次开口感叹了,如他所说,我修长,干燥厚实,还会微微发热,简直是手中赤兔。
然而拥有我的人却喜欢他的手。
我也一样。
他的手是很可爱的那种,成年人的手为什么还会那么像小孩啊,指尖都是圆的,指甲短短的像个妹妹头,抱起来又很凉很软。
正所谓是爱不释手。
最初我只能轻轻捏他的手心,那还是他们两个还没谈恋爱的时候。
他会弯弯眼睛明知故问:“大野桑在做什么呀。”
但他不会躲开。
他的手被我用虎口卡住,然后包住四根可爱的手指,乖顺的被我抱紧,甚至还会用同样的力量回拥我。
那之后没多久就是老套的告白交往。
我就可以在嘴巴黏黏糊糊唤“nino……”的时候一根一根的手指一点点镶进他的指缝里,成为一个真正契合的拥抱。
那种满足感有时会让我怀疑我的存在就是为了与他的手纠缠在一起。
有时候我也会觉得大脑那边思维怪怪的,比如今天这么冷的天气,我本来好好的穿着外套,忽然就暴露在冷空气之中了。
要不是我没有肢体那种冷得发抖的机能,我现在能抖成按摩仪。
我一看,哦豁,原来又是和他走在一起了。
说来也奇怪,但凡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,大脑统治的身体立刻就不排斥其他人的触碰了,简直恨不得两个人贴在一起。
因此他的手就在我近在咫尺的地方。
不过今天他也带了手套,和我的外套不同,是那种四指并在一起的,看起来毛茸茸很可爱,我悄悄地摸了过去。
当然,这都是大脑的主意,我只是顺势而为。
先是摸到他有些凉的手腕皮肤,有脉搏在那之下蓬勃跳动,然后沿着手套的缝隙探进一个指尖。
他轻轻的颤了一下,很微弱,心跳也变快了一点。
但我决定不告诉大脑,免得他太得意了。
他们的脚步好像停下来了,他嗔怪地哼出一声,说你做什么呀。
该怎么回答是大脑和嘴的责任,而我只想找个温暖的地方待着,所以干脆顺着他的手套边缘试图把自己整个送进去。
“很冷嘛。”
你看,大脑的思维就是很怪,明明之前穿着外套的时候我根本没有感觉到冷,冬天真是让人不讲道理。
但我还是感谢他,因为这样我可以在拥挤的并指手套里挠挠他的手心,感觉那里的触感和细微的颤抖,这绝对是一种容易上瘾的事情。
可惜最后手套被我蹭掉了。
还好有更加暖和的羽绒服口袋接收我和他十指交缠在一起的手。
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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